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波斯卡是个希腊人。
具体家乡在哪,他自己也不知道,父母是谁也不清楚,他唯一能记得的,就是自己童年,被一个不错的希腊哲学家买回去做奴隶,因为脑子反应挺快,就渐渐的由生活服务类型的奴隶,变成记账的的贴身奴隶,说白了,就跟现在有钱人雇的会计差不多。
这让波斯卡有机会学到了今生最重要的一个技能,写字。
在那个年代,贵族和自己的贴身秘书奴隶才会写字,所以,一个奴隶最好的出路,除了去当角斗士,艰难的活下来,就只有当秘书了,而波斯卡一开始,并不是这个角色,他只是帮着主人记记账目,想个笔记本一样。
可哲学家毕竟算是个文人,家里藏书不少,加上自己的贴身秘书也年迈了,所以让波斯卡跟着,学学记账,学学写字,学学阅读,算是给秘书找个接班人,因为人够勤快,又十分聪明,老秘书也很乐的教他,毕竟有了接班人,自己也能安享晚年了。
这是一个奴隶难以奢求的,但他们的主人似乎对自己的奴隶一向十分大度。
波斯卡九岁的时候,第一个学会写的单词是:提图斯卢克莱修卡鲁斯,这是他主人的名字,在他心目中,这就是他的朱庇特。
之后的日子,飞速的流转,波斯卡一边学习,一边送走了自己的师傅,成为提图斯唯一的秘书,但此时他已学会了如何去学习,主人家中丰富的藏书,不停的丰富着他的思维,让他在自己的青春期有了一个长足的成长,变成一个足智多谋的人,一个善于思考的人,一个能解决问题的人。
好景不长这个词儿,落在波斯卡头上,青春期的少年,总是容易被各种欲望所驱使,做一些错事。
波斯卡睡了一个女奴隶,这本不是什么大事,但是他坠入了爱河,他爱上了这个女奴隶,他去找提图斯,表达了自己想娶这个女人的愿望,提图斯嘲笑了波斯卡,并让家丁把他吊起来打了一天一夜,提图斯告诉波斯卡,他不能忍受自己的女奴被其他人做出非分之事。
他要阉掉波斯卡,以儆效尤,但因天色已晚,打算明日白天,让全体奴隶围观。
当晚,波斯卡心爱的女奴隶放走了波斯卡,为了活下去,波斯卡把自己胳膊上的奴隶烙印用匕首生生的割了去。
随后,逃出大宅。
在下水道躲了一天。
晚上,出城之时,波斯卡看见自己亲爱的女人的头颅,插在城门外的旗杆上,下边挂着牌子,写着:协助罪奴出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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